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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毕业前三个月可见习培训

2009-12-18 浏览次数:

    记者12月17日从市人事局获悉,从2010年起,我市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前三个月申请参加见习培训。

    市人才服务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原来高校毕业生在当年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才可以申请参加人事部门组织的见习培训。为使大学生在毕业后能有一技之长,从容就业,从明年起,毕业生申请见习培训的时间将被提前,毕业前三个月到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见习。

    据介绍,提出申请的需为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一般为3—6个月,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获得5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我市共有省级见习基地十个,每年可安排见习大学毕业生一百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