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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新规定出台 市民反应不一

2009-12-20 浏览次数:

    国务院办公厅12月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公布了明年的一些节假日,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

    元旦 1月1日—1月3日

    春节 2月13日—2月19日
    2月20、21日上班

    清明 4月3日—4月5日

    五一 5月1日—5月3日

    端午 6月14日—6月16日
    6月12、13日上班

    中秋 9月22日—9月24日
    9月19、25日上班

    国庆 10月1日—10月7日
    9月26日、10月9日上班 

    在这份规定中,春节和国庆假期依旧为7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为3天,全部假期共为29天,比2009年的假期多两天。

    对于节假日休息时间的变化,有的市民表示没什么看法,有的市民则认为,虽然这次国家对节假日进行了调整,但觉得还是把五一假期补上来比较好,五一期间本来就是一个旅游的好时机,现在时间变短了就没办法出去旅游,出去两三天玩的时间太短。

    对节日放假规定最为关注的可以说是旅行社了,市区的一家旅行社已经对明年的放假计划做出了准备。原来只能选择一日游的,现在基本上都可以选择三日游了,选择的线路多了,因此出游的机会也就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