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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暂缓实施 消费者“等等看再买”

2009-12-23 浏览次数:

    12月1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称电动轻便摩托车新标暂缓实施。暂缓实施后,电动车销售商和市民有什么反映?我们的记者进行了调查。

    大庆路是我市买卖电动车的集中地段,钱女士在这里开了一家电动车经营店。她告诉记者,此前公布的电动车新国标,引起争议最大的就是该标准将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一标准给他们整个经销行业带来了一些影响。但随着“新国标”的暂缓实施,电动车的销售出现了稍许好转。

    尽管经销商说是没有多大影响,但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市民在选购电动车的时候,还是比较青睐小型电动车,大型豪华电动车则少有问津,而且持“等等看再买”心态的消费者也多了起来。

    许多电动车经销商说,在这个国标中,时速还相对好说,整车重量超40公斤的电动车就算电摩,这让他们很是不解,因为目前我市市场上电动车常用的48V电池重量在15公斤以上,整车很难不超过40公斤。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还没有相关细节出台,但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已经是没有争议的了,下一步标准修改的重点在重量上,限制可能会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