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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包 农田林网首次确权

2009-12-23 浏览次数:

    我市从2003年开始农田林网由集体转为个人承包,有效地解决了过去“种林不见林”的现象。但由于林权体制没有到位,承包人还没有得到林业确权。不过,再过一个月,我市将诞生首张农田林网确权证书。

    12月22日下午,市林业局林政科工作人员来到溪桥镇翁庄村,请村委会核实农田林网承包人承包村意杨的株数及位置。

    2005年,溪桥镇对北区12个行政村的农田林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也就是那一年,由台商与浙商合股成立的泰兴市雄泰林产品加工厂与镇政府签定了承包合同,除了买断原有12个行政村农田林网上的1万多株意杨外,还新种植了9万余株意杨,实行专人管护,利益分成。从明年起,部分意杨即可间伐更新,取得经济效益。

    泰兴市雄泰林产品加工厂委托代表人袁子祥告诉记者,一直没有领取林权证,好像总有一点不踏实的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据林业部门介绍,目前我市共有农田林网意杨10.78万亩,承包人达200余人。未办理农田林网林权证的承包人可以向林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告核实无异后一个月,便可以登记发证,确认所有权及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