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拾荒人偷盗公共电力设备获刑

2009-12-27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尹明生 胡玲)长期在外靠收购废品维持生计的胡某,生活本属不易,却因贪图钱财,一时糊涂,把贼手伸向了公共电力设备,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法网。近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当事人胡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1年4月21日,胡某伙同其他3名一起外出打工的老乡,携带大夹剪、撬棍等作案工具,合乘一辆电动三轮车,先后窜至早已踏好点的泰兴市珊瑚镇4个村庄,采用剪线、拆卸等手段,一共窃得因枯水季节而暂停供电的4台变压器内的铜芯,导致该4台变压器报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651元。

    随后,胡某等人将所窃铜芯销赃,从中获利2000元,每人分得500元。由此,胡某等人初尝了不劳而获的甜头,贼胆也越来越大了。仅仅3天之后,胡某等人就又来到珊瑚镇,准备故伎重施,却被公安巡逻人员发现,其中一名同伙被当场抓获,其他人得以侥幸逃脱。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截至2009年6月25日,胡某等其他3名人员均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