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刘陈镇鞠垛村的村民给《大众关注》栏目打来电话说,他们村好几个组的土地承包给了村经济联合社,当时协议约定租金是一年一付,但现在已经有一年半没有支付租金了,村民们想了解一下怎样向村里索要租金。 村民们租给鞠垛村经济联合社的土地位于刘陈镇农业示范园,这个农业园区共480多亩土地,是2007年11月1日承包的,租金为一年一亩田600元,土地涉及村里五个村民小组。 当时协议约定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租金,但截止目前,除2008年支付了他们300元每亩的半年租金外,还欠他们一年半的租金。 村民们说,他们曾多次向村经济联合社催要租金,但村里的答复让他们很难理解。刘陈镇鞠垛村三组村民生达芳告诉记者:“我们跟村里签的合同,当然要向村里要钱,村里却说没有钱,让我们去镇上要,我们怎么能去镇上要钱呢?”刘陈镇鞠垛村三组村民黄春女告诉记者:“现在没有田种,我现在都是用自己的钱买粮吃,自己在外面打工买粮。” 既然村民土地承包给了村经济联合社,那村经济联合社为什么不按期支付租金呢?记者随后与鞠垛村的村委会主任叶社章取得了联系。据叶社章介绍,租金没有按时发放给村民,是承包这片土地的留泽蔬菜园承包费没有到位。 村民将土地承包给鞠垛村经济联合社,村民自然要向鞠垛村经济联合社索要租金。可村民怎样才能要到被拖欠的租金?如果租金长时间不支付,村民有没有权利将土地收回呢? 那么村民们应该怎样才能讨要到租金呢?记者咨询了律师。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国进介绍:“我们认为这份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作为承租人的鞠垛村经济联合社,没有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已经构成违约。作为出租方农户,可以依照这个协议的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支付未支付的租金。” 如果村经济联合社一直不支付租金,村民们可以收回土地吗?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收回呢?常国进律师告诉记者:“我们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期限支付租金;如果无正当理由没有支付租金或者是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从本案来讲,这些农户只要向承租人(村经济联合社)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合同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果逾期不支付的话,这些农户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