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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凌荣获泰州市“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2009-12-30 浏览次数:

    (记者 张伦 特约记者 尹明生 胡玲)我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凌日前荣获泰州市“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评选活动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联合举行,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平安、法治泰州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评选经过推荐、审核、确定候选人、公示、民主投票、领导小组票决确定、表彰等程序。对当选的“十佳”、“优秀”政法干警,由市委、市政府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