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我市劳动仲裁工作坚持以和谐为主,协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解决矛盾纠纷保驾护航。 今年34岁的刘青年原先受雇于一家机械加工企业,去年由于一次操作不慎,刘青年左手食指受伤,被截断,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雇佣双方就赔偿问题一直谈不拢。经过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协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刘青年就拿到了赔偿金。 近年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因加班工资之类的纠纷越来越多,市劳动仲裁院充分发挥自身工作特色,着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泰兴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张根章介绍,他们首先是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哪些权益可以享受,哪些不能享受,在此基础上再做用人单位的思想工作,明确哪些费用应当要承担,最后双方达成一个协议,把案子调解结束。 2009年,我市共处理劳动争议2245起,调解率达72%,未发生一起错案、偏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