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我市车管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领取驾驶证条件。 据了解,第二次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允许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我市车管所不办理残疾人驾驶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4月1日之后,前往泰州车管所办理相关驾驶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