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四部门,联合组织了《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接受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的咨询与投诉。 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法法》实施两周年以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劳资双方的权益得到更为有效地保护,但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着部分领域合同签订率不高现象,劳资双方有效维权意识仍需加强。 与两年前实施的《劳动法》及其他相应法律法规相比,《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强化了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力度,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试用期、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章更为明确和具体。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东升介绍,《劳动合同法》大大提高了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提高了职工维权意识。《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不仅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也同样起到维护作用。 【新闻链接】:新法实施两年,劳动合同签订率翻一番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资双方权益,能有效实现双赢,两年下来,这一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合同签订正逐步由用人单位过去的“要我签”变为“我要签”。 刘杰是泰兴市扬帆航船设备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职工,记者两天前见到他时,他正和10多名同事一起与企业签订2010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对过去两年的合作较为满意,刘杰与企业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报酬也较去年增长了10%。 到目前为止,这家企业的50多名员工已经全部分批签订了2010年的劳动合同,从三年前办厂之初的无一名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到2008年5月份起的全面签订劳动合同,企业的劳动合同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正是由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两年来,这家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职工工资拖欠及劳资纠纷,企业全身心用于自身发展。到目前为止,张桥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 《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以来,全市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也由过去的大中型企业职工才可能享有的权利保障,变为50人以下的小企业签订率快速提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也由过去的40%不到上升到如今的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