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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拆除违法建设1.2万平方米

2010-01-17 浏览次数:

    2009年,我市在加快城市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防违、控违、拆违力度,多着并举,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拆除,全年共拆除违法建设1.2万平方米。

    元月17日上午,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公安、泰兴镇密切配合对跃进村、商井村的7处违法建设进行了强制拆除。这些违法建设近期刚刚实施就被监控人员发现,执法部门立即制止并下发了法律文书,强制拆除随后也迅速展开。

    2009年,随着城市建设改造范围的不断拓展,城郊结合部的违法建设现象有所抬头。针对这一新情况,市城管、公安、泰兴镇等部门组成了联合执法组,实行区域管理,分片包干。40多名执法人员分工负责到每个街道、社区、村组,统一标准,严密防控。一旦发现违法建设,及早制止,通过自拆、帮拆,减少违建户的损失。同时定期开展法规宣传,进行突击强拆,打防结合。

    市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荣介绍,从督查考核情况来看,现在无手续建房的现象已经得到遏止。

    2009年,市城管部门共查处违建户812户,组织大规模强制拆除9次,拆除违法建设387户,共计1.2万平方米,全市各单位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帮拆或者自拆违法建设18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