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异地执行,为兴化市57名群众讨回了拖欠十多年的欠款,让群众安心过年。
2月7日上午,46名兴化人来到我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现场领取欠款共计23万元。
据了解,这笔欠款是1998年57名兴化群众向某企业预交的货款,但随着该企业倒闭,当事人的货款也打了水漂。为此,57名群众踏上了漫长的维权路。2006年,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交我市人民法院异地执行,经过我市人民法院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今年春节之前将欠款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