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上,我市公安、安监、城管、泰兴镇等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对鼓楼广场燃放孔明灯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2月21日晚8点半,警车上不停地播放着禁放告示,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兵分多路,对燃放和销售孔明灯的市民进行劝说,并及时踩灭了多个火点。 记者了解到,近期,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市民购买、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劝导。对因燃放孔明灯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另外,工商、公安、城管部门将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减少货源供应和销售环节,将孔明灯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新闻链接】两天41起火灾 90%因孔明灯引发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仅20日和21日,全市共发生各类火灾41起,其中90%是因燃放孔明灯引起的。 从21日晚7点一刻开始,市消防中队值班室里警铃响个不停,短短一个半小时时间里,共接警15个,无一例外,火灾全部是由燃放孔明灯引起的。 消防部门介绍,按照以往,元宵节前后,每天的火警一般在两到三起,但从20日晚上开始,火灾呈猛烈上升趋势,泰兴城区、宣堡、珊瑚、张桥、元竹等十多个乡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火情,我市消防部门奔波在各个火场之间。 市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发成介绍,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高达300℃,而一般的纸张可燃温度是130℃,普通的木材在250℃到300℃之间。因此,孔明灯带来的火灾安全隐患非常大,而一旦发生火灾,由于难以找到证据,很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