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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镇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

2010-02-27 浏览次数:

    古溪镇积极宣传《劳动合同法》,在企业与职工之间搭建良好的用工平台,保障双方利益。

    2月26日,古溪镇举行规范用工研讨会,邀请业主代表和员工代表座谈,解读《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必备条款、试用期、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保护等内容,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张雪红和周德勤是古溪镇一家工厂的普通职工,记者就 《劳动合同法》落实情况采访他们时,俩人坦言,老板每年与他们签定劳动合同,并帮他们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这让他们安心在企业工作。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古溪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