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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管处:阳光执法 公开过程结果

2010-03-01 浏览次数:

    市运管处本着“执法为民、接受监督”的理念,将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扎实推进阳光执法。

    客车驾驶员李建飞因为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交通运政稽查大队查处。2月28日下午,他来到交通违章处理中心,当看到稽查执法情况的公示后,他的心情平和了许多。

    从执法相对人的角度,全面公示公开稽查执法情况,这是运管处推进阳光执法工程的一个方面。市运管处按照公示项目一个不缺、依据一个不错、标准一个不少、程序一个不乱的原则,将执法主体、职权、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做到当天处理、当日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去年,市运管处投入20多万元,在5辆稽查车上安装了动态监控系统,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加强执法情况监督,确保稽查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市运管处执法过程、执法结果公开公示的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