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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

2010-03-03 浏览次数:

    (记者 张宏伟 通讯员 文瑜)记者3月2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今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已确定。

    对具有城区常住城镇户口五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的市区所有非农业户口家庭,通过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9元/平方米,低保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10元/平方米,有房未达到标准的按差额发放。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建筑面积):1人户22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户54平方米,4人及4人以上户64平方米。

    对城市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及低保边缘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通过实物配租的方式保障。对人均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在800元(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