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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开展“3·15”广场咨询活动

2010-03-15 浏览次数: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消费·服务”。上午,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药监局、建设局、烟草公司等11家单位在鼓楼广场设立咨询投诉台。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忙着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与维权常识,当场向群众演示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式,受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对能当场处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调处解决。

  记者了解到,2009年全年消费者协会共接到申投诉314起,主要集中在通讯产品、家用电器和食品上,而在互联网服务和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张余明介绍,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食品主要是过期变质等问题,这主要是经营者自律意识不强,没有及时发现并下架。提请广大消费者发现消费问题要及时到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