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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调整 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2010-03-22 浏览次数:

    近日,市房管部门进一步调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让越来越多的低收入老百姓可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各项住房补贴政策。

    记者3月21日下午在市房管部门了解到:我市2010年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已经重新调整。从2010年1月份开始,具有泰兴城区常住城镇户口五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的非农业户口家庭,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此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还可以通过购买经济适用房进行保障。

    市房管专业人士指出:几项保障政策中,人均住房面积由18平方增至20平方,低保家庭月租金补贴标准由9元每平方提高到10元每平方。这些标准在泰州地区是最高的。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我市已经确定廉租房补贴对象152户,2009年发放补贴金26万元。同时提供租住房20套,发售经济适用房475套。今年第二批经济适用房也将开工,计划建设70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