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从今年起到2013年,我市将围绕医药、机电(船舶)、化工等优势产业和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引进不少于80名海外优秀人才。同时,设立“泰兴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每年拿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优惠政策兑现及相关工作。 据市人事部门介绍,引进对象分五类: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1年以上(含1年)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具有在国(境)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经历的人员;与我市相关单位开展引智项目合作,从事专业技术、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外国专家;其他紧缺急需的海外优秀人才。 我市将坚持用人主体引进、市场有效配置、政府引导推进的原则,采取招商与招才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政府投入与单位投入相结合等方式,推进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工作。 为确保引才计划顺利实施,我市将充分发挥美国、法国、日本、加拿大四个海外华人机构联络处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组团赴海外招聘优秀人才。同时,实施柔性引进策略,鼓励和支持海外优秀人才以柔性流动的方式,不转关系或只转部分关系、定期或不定期、长期或短期来我市工作或提供智力服务。 为给海外优秀人才提供创业和就业的平台,我市将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优势企业为重点,加快建设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各类开发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载体,集聚海外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引进的海外优秀人才,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取得海外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安家补贴分别为8万元、14万元;事业单位可以在编制限额内聘用专业对口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优秀人才。满编单位确需引进的,经批准可相应增加事业编制。企业聘用海外优秀人才,经批准可参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办理事业养老保险。海外优秀人才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对持有“Z”字(工作类)签证、在泰兴长期居留的外国籍优秀人才,可办理《外国专家证》,凭证办理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海外优秀人才在泰兴创新创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推荐申报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省、泰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省、市其他评选表彰和资助扶持计划。此外,还可在随迁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参加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享有优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