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伦)“还好我眼睛尖发现蛋糕上火龙果已长了霉,要是买回来给小孩吃了,那该如何是好?!”3月25日晚,市民吴先生向记者诉说了他在市中心某大型超市买蛋糕的离奇遭遇。 据吴先生称,当天晚上6时许,他到市中心某大型超市去选购蛋糕。在烘焙专区,他被一个6寸鲜奶蛋糕所吸引,尤其是蛋糕上面的火龙果、猕猴桃、樱桃等水果。就在他拿着蛋糕准备离开之际,火龙果上几处白色的斑点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定睛一看,那些白斑竟是霉斑,随后他又仔细端详蛋糕的生产日期,上面竟赫然印着“10.03.25”,且保质期仅到“10.03.26”,这使他不由得怒火心生:按照最近的气温,再加上蛋糕摆放在冷冻区附近,要想使火龙果发霉至少也得四五天时间。可超市竟把生产日期标成当天,光明正大地对外出售,这不是典型的坑骗消费者吗?更令他气愤的是万一买回去,孩子拿起来就吃,吃出问题应该找谁?超市这样做,太没有社会良知,太不遵守诚信经营的原则了。 忍无可忍之际,吴先生立即叫来超市烘焙区的工作人员,要求对方给个解释。一高姓工作人员看后,支吾着说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并请求吴先生体谅,表示会为吴先生重新做一个。但吴先生显然没有轻易答应,他愤怒地说:“我经常在这里买蛋糕给孩子吃,现在我担心的不是今天差点买的这个蛋糕有问题,而是以前买的所有蛋糕是否也存在同样问题。”他坚决要求超市给个令他信服的解释。 由于双方争论不休,一些顾客也被吸引过来,他们知道情况后纷纷表示对超市的不满。一市民表示,现在国家从上到下对食品安全问题相当关注,从前段时间的“毒豇豆”事件,再到最近的“地沟油”事件,无不显示着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超市这样坑害消费者,实在是社会良知的缺失。另一些市民则怀疑,超市处理过期食品,是否只要瞒着消费者把标签一换,就可以重新“粉墨登场”。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着市民的人身安全,但市中心该大型超市竟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把发霉蛋糕摆上柜台公然出售,不知是工作人员真的没在意,还是想瞒天过海欺骗消费者,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