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开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防御气象灾害有法可依了。 上午,市气象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市气象局局长谢宗锦介绍,《条例 》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二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需要。 据了解,这个条例首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了各种气象灾害的预防措施,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应就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竣工验收应同时验收雷电防护装置并有气象主管机构参加。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存在未及时采取气象灾害应急措施等行为的,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谢宗锦表示,今后要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服务能力;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气象信息的覆盖面,提高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时效性。 谢宗锦说,气象部门将抓好天气预报准确率提升这一核心,提早预测灾害,减少或减低灾害损失,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安全保驾护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