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记者从市人事部门获悉,目前,我市人事部门开始征集2010年度“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信息,家庭困难的毕业生可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援助。 据介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服从就业推荐的2009届未就业及2010届普通高校泰州生源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就业援助对象:总工会组织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城镇户籍(含失地农民),且法定劳动年龄人口均属失业人员。除了以上条件外,情况特殊的毕业生,市人才中心还可适当放宽条件。 有意申请就业援助的“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可于9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填报登记。办理就业援助申请登记的“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可获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优先就业见习培训,优先自主创业扶植和“一对一”就业帮扶,实行保底就业等一系列优惠帮扶政策,确保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