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作用,引导各地规范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激发了农村干群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全市通过这个平台,共积聚3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 4月12日下午,记者在广陵镇木行村看到,一座建筑面积近1000平方米的三层办公楼即将竣工。村干部告诉记者,木行村已连续六年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今年列入“一事一议”的一座桥和一条道路的亮化工程已经结束,这幢村办公楼也有部分资金出自“一事一例”筹资。广陵镇木行村党总支书记杨爱兰介绍,最近几年,木行村在一事一议上统筹了近70万元,修路8.1公里,造桥6座。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三提留五统筹”成了历史,不少村的村级公益事业因缺少资金来源,多年处于停滞状态。针对这种情况,2009年,我市按照国家政策,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全市共筹资1000多万元,筹劳131万个工日。根据市政府及上级政府的奖补比例,全市总计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000多万元。 项目由群众定,规则由农民议,工程实施得如何由农民评定。“一事一议”聚集了民力,同时也唤醒了农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使农民真正成了新农村建设的主体。 4月12日,记者在分界镇蔡楼村看到,宽敞的水泥路四通八达,沿路绿化高低成行,村庄环境整洁美观。村干部告诉记者,去年,全村通过“一事一议”筹集资金4.4万元,获得财政奖补资金7.9万元,一年内修建道路5.6公里,实施沿路绿化1.5公里,今年计划再绿化2.3公里的路道。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事一议”政策如同一缕春风,在全市各地吹开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万朵梨花。据市委农工办统计,2009年,全市有230个村按照村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实行了“一事一议”筹资,206个村以村为单位实行了“一事一议”筹劳。所筹资金和劳力主要用于村级的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和村庄绿化建设,基本上每个村每年实施的公益项目为2—3个。 【新闻链接】:“一事一议”的对象和标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象: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在册人口或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本村18—55周岁的男性劳动力和18—50周岁的女性劳动力。 筹资减免: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任务;家庭确实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申请给予相应减免。 筹劳减免: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可申请予以减免。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一事一议筹资,以村为单位全年总额人均不得超过20元;一事一议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控制在5个工日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8个工日。确实无法出劳的,可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以资代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