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葛建亚)4月14日,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4件重点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并对相关案件存在的问题、整治措施及时限进行逐一过堂,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其中,猪鬃加工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影响乡镇自来水厂取水水源的排污问题列为泰州市挂牌督办;建设项目“三同时”长期未验收的两家化工企业,以及三个方面的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列为我市挂牌督办。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泰州及我市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检监察督查、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公众参与、有奖举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百分考核等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污染严重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关停搬迁到位;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或存在隐患的排污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治理。凡因整治不力、督办不力,预期未完成整治和督办任务,或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