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符建军)即日起至5月中旬,我市开展新一轮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确保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5%,小企业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90%。 根据规定,不管用工时间多长,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招工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任何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此次 “春暖行动”以小企业特别是镇村企业为主,以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和居民服务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企业为主。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从多个方面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合同在稳定岗位、吸引就业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满足当前企业的用工需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制度和招工登记、工资支付、劳动考勤、参加社保等台账,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涉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举报投诉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涉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争议的案件,保持“绿色通道”常年畅通,加大调解息诉力度,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紧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保障等内容,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以集体合同规范劳动合同,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