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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2010-04-23 浏览次数:

    (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王峰 戴国广)4月22日,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2010年度泰州市和泰兴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即日起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5日。

    申报推荐的科技成果,须于2007年至2009年12月底前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取得应有科技评价证明,包括发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等。同时,申报者必须是独立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单位,并在我市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申报的范围包括技术应用类项目、基础研究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和重大工程类项目四类。其中,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研究成果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我市及泰州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认可,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泰州市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社会公益类项目包括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开发和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社会公益性事业方面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科技成果,并在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生态效益。新的诊断、治疗、预防技术和康复技术方面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或医疗水平先进,有一定数量的病例,有充分的科学数据,经临床应用安全有效,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重大工程类项目须通过工程验收一年以上,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的创新性,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意义。

    市科技局负责人提醒,申报泰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采取网上和书面两种方式一并进行,网上申报由申报人直接完成,我市范围内的申报书面材料先报市科技局再报泰州市科技局,卫生系统的项目由市卫生局统一上报;申报泰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必须同时申报泰兴市科技进步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