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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改革启动 截止2011年6月30日

2010-04-26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特约记者 梅凯歌)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标志着全市汽车出租行业改革工作启动。

    为进一步提高客运经营主体的整体实力,此次改革工作将把我市现有的6家汽车出租公司整合为5家,由市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的出租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为6年。

    新一轮出租客运经营体制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改造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在此期限内,目前在运的挂靠经营人愿意提前更新车辆且接受公司化改造的,采取自愿原则,原车可以交公司回购,也可以自行报废或者转出泰州市。同时,公司按距离报废期的时间20元/天予以补偿,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0元。不愿意接受公司化改造的,可经营至车辆报废期为止,不再办理车辆更新手续,车辆实施强制报废,经营权自然终止。

    根据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我市新一轮出租车将使用桑塔纳畅达和东风雪铁龙爱丽舍两种车型,并统一车色、统一出租顶灯、统一防护网、统一计价器、统一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