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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境货车进市区 办理“通行证”不“停”车

2010-04-26 浏览次数:

    (记者 张伦 特约记者 黄新丽)“现在真是方便多了,进出泰兴城区更加快捷了。”4月22日下午,拿到货运车辆进市区“通行证”的山东货车司机张晓明高兴地说。

    张晓明告诉记者,他本想来市交巡警大队办理市区“通行证”,谁料民警一边开具“通行证”,一边友情提醒他,以后这个证在刚进城的查报站就可以开具,不必再赶到大队来办理。这种举措给像他这样的过境货车司机带来利好,从此办证不“停”车,进城再也不“麻烦”了,而且原本办理通行证需用一天的时间,现在只须几分钟就办理完毕。

    据了解,一直以来,市交巡警部门把加强货车进城管理作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保护城市道路、预防交通事故的重点工作来抓,实行严格审批、严格检查、凭证通行的管理措施。但同时也给部分货车车主和运输业主带来了“麻烦”:开具“通行证”前,过境货运车辆是严禁驶入城区的,因此车主必须先将货车及货物寄放在停车场内,然后再雇车进入市区指定地点,凭货车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运输货物许可单等相关手续,经民警车、物核查后方能开具“通行证”,最后车主凭“通行证”才能驶入城区。这样不但浪费车主往返办证的时间和金钱,还增加了货物及车辆丢失、被盗、过期等不安全因素。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改进服务措施,力求把更多便捷服务提供给过往车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王扣发说,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市区机动车行驶、停放秩序,市交巡警大队最近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简化手续,将开具“通行证”权限下放至各查报站和中队执勤点,对于有需要进城的货车,采取即时即点即办“通行证”的方式,引导货车在指定的路段绕行;对确属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进入禁行区域的大型货车,各中队执勤点、治安卡口民警可按照《通告》规定当场办理临时通行证,允许大货车限时、限路、限重通行,最大限度保护城市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