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特约记者 黄良勇 何健)记者4月28日从市农业委员会获悉,本年度全市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奖励扶持办法正式出台。 从今年起,我市将从市政府农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园区内新增设施农业项目、促进葡萄产业可持续发展等。 加大设施农业项目的奖励扶持力度。凡在乡镇规划高效农业园区内,新建集中连片面积50亩(含)以上的智能温室,每亩一次性奖励5000元。新建集中连片100亩(含)以上的设施农业项目,其中连栋钢架大棚每亩奖励3000元,标准普通钢架大棚每亩奖励1800元,非标准普通钢架大棚每亩奖励1000元。积极打造生态蔡港线现代农业生产板块,凡在该板块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不含发展葡萄生产),在上述基础上,每亩再增加奖励200元。 促进全市葡萄产业可持续发展。当年新发展葡萄连片种植50亩(含)以上的,除当年每亩补贴1000元外,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400元;若发展连片50亩以上的避雨棚架栽培葡萄项目,当年每亩补贴1200元,并从第二年起,连续三年每亩补贴土地租金600元。新建集中连片200亩(含)以上的花卉苗木基地,当年按每亩600元给予补助。 鼓励乡镇农业园区创建国家、省和泰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并按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励8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励5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奖励15万元;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村,奖励10万元;当年成功创建泰州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奖励15万元。 鼓励各地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对新申报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或基地8000元;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1万元;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的,奖励申报者每个产品2万元。对本地特色农产品当年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的,每个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的,奖励10万元。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政策奖励扶持:项目业主未及时兑付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当年建设但未投入生产;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