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殷志平 季文才)近期,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的通知》(苏教助〔2010〕2号)精神,我市启动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省政府改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信贷扶助政策的组成部分,事关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公平权和社会公正问题。我市要求各高中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的《泰兴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泰教财〔2008〕30号、泰财教〔2008〕179号)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校要将《泰兴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放大张贴在学校醒目处,并召开班主任会议,要求班主任通过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传达《泰兴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要特别强调凡未预申请的学生,以后不得贷款。 二是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先由学生申报,班主任要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逐一征求他们的意见,确保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列入拟贷款对象范围。然后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评议小组”逐一审核评议,按分配的名额落实好需贷款的学生,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各校要安排专人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准确上报贷款学生信息,网上申报工作必须于5月28日前完成,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