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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客站附近“黑旅馆”探秘

2010-05-26 浏览次数:

    新客运站正式投入使用,随着客流量的增大,周边市民收拾房屋开起了家庭小旅馆,想乘机大赚一笔。执法人员提醒:开设旅馆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办理手续后方可经营;旅客在选择家庭小旅馆之前,应查看手续后再谨慎入住。

荒唐:扎点驻守 派人拉客

    日前,记者前往新客站接人,在走出客运广场没多久,一名中年妇女就走上前询问是否需要住宿。

    “你们住的地方在哪啊?什么价啊?”

    “都是自家房子,就在这附近,也就几十块钱,比别的地方便宜多了。”

    “那有证件吗?别到时候惹麻烦。”

    “这是个人的房子,用不着什么手续。”

    也许是看记者无意住宿,在经过一段简短交谈后,该女子跑向了另一批刚出站的旅客。记者发现,和这名女子一样,在整个新客站周围,还有不少人正拉着旅客介绍住宿。也有不少旅客在谈拢价钱后,住进了拉客人员家中。

无奈:丢了东西无人管

    连日来,我市公安机关对市区的旅馆业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对新客站附近的广春宾馆进行处理时,路过的市民刘群向记者表达了他的痛恶之情。

    “我是一名会计师,平时有空就帮人代代帐,前天有个客户从海门那边过来,因为天晚了,我就让他在这附近住了下来。不料,晚上吃了饭回去后,发现放在行李箱旁的一个小包不见了,里面虽然没有钱,但都是发票什么的。我们去找旅馆老板,对方却不管不问。”刘群告诉记者,当时旅店老板还叫嚣道:“谁能证明你们丢了东西,再说了,这与我们没啥关系。在门口我们还张贴了‘请保管好贵重物品,如遇丢失概不负责’的标语。”这真的让他很生气,也很无奈。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因在家庭小旅馆入住而丢失物品的事件不在少数,住宿环境的脏、乱、差也是大家反映较多的问题,但大多数旅客都因为是自行入住而选择了沉默。

警惕:无证旅馆隐患多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场所行业管理中队副中队长谢建琪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家庭旅馆业经营者牟利心切,在取得完备的证照之前,便开始从事经营活动,先不说卫生等基本问题,由于业主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登记把关不严,不履行内部治安管理责任,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黑旅馆”的存在,即是自己盈利,而让社会来承担治安责任,于法于理都不应该。

    据了解,我市新客站周边的家庭小旅馆大都因受场地和资金的限制,设施陈旧,条件简陋,在治安、消防等硬件设施方面根本达不到要求,因而无法申领到相关证照,从而处于无证经营状况。主要表现在:一是简化入住手续。由于相对集中且无序发展,小旅馆之间竞争激烈,多数业主为招揽生意,只管收钱,根本就不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旅客入住自由,手续简单。如有的无需登记,无需查验证件,有的登记不全走过场,对身份证件的查验也不严格,极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地,严重威胁到周围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经营主体管理责任难以落实。部分小旅馆属于租赁经营,房主与经营业主分离现象普遍,房主只管收租,至于租给谁,干了什么,不加过问。经营业主投资少,转让快,一旦发生事故,人去楼空,溜之大吉,房主和经营业主之间的管理责任难以分清。三是治安隐患比较突出。小旅馆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状况,衍生了和正在衍生着种种社会治安问题,如盗窃、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地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

叫好:依法取缔 予以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条例》规定,对于无证经营的旅馆,情节较轻的,对负责人处以5天以下行政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对负责人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对6家无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黑旅馆”进行查处后,谢建琪表示,下一步,将督促无证的旅馆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无证旅馆仍在经营的,将依法及时查处,并予以取缔。

    谢建琪提醒广大旅客,无任何手续的私人小旅馆,在治安、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很大隐患。旅客入住后,一旦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所以在入住这种旅馆时,最好先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