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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粘土实心砖企业将受处罚

2010-06-04 浏览次数:

    (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陆爱平)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市某新型墙体材料厂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粘土实心砖,并没收违法所得。这表明我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已从“禁实”(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实心砖)向“禁粘”(框架结构填充墙严禁使用粘土类墙体材料)推进,“禁用”和“禁产”同时开展。

    为了让我市新型墙材得到较好的推广应用,特别是全市范围内框架结构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的相关规定落实好。去年11月和今年4月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砖瓦企业、新墙材和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厂家进行执法大检查,特别对全市13家砖瓦生产企业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进行专项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市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建筑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对墙改与建筑节能认识程度有所提高,在建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新型墙材手续基本齐全;各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产品质量大多数达到合格要求。但也存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材料应用不尽规范、粘土实心砖生产未能得到有效禁止等问题。如我市某新型墙体材料厂于2009年5月以来生产粘土实心砖,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17条规定,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推进我市墙改建筑节能工作,根据我市规定,今后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得办理建筑节能验收备案,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筑墙体保温市场中达不到B2级防火标准的企业一律不得准予进入我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