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东楼 特约记者 钱建泉 葛建亚)日前,市法院、环保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市永顺活性炭厂等3家违法排污企业、作坊进行了继续强制执行。 凌晨4时多,市法院、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古溪镇的市永顺活性炭厂,发现该厂已被断水停电。据介绍,市永顺活性炭厂以味精、糖厂的下脚料及回收的废活性炭为主要原料,生产活性炭。由于环保设施不到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等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今年被我市列为挂牌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该厂被责令停产后不久,又恢复生产。为此,古溪镇决定对其予以关闭。 元竹镇业主蒋某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从事废化纤、棉边角料脱色生产,且未建配套的环保设施,给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蒋某拒不履行立即停产等行政处罚决定,市环保局遂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市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蒋某作出立即停产承诺,但后仍然违法生产。在查看作坊生产现场中,执法人员没找到蒋某。半个多小时后,执法人员“杀”了个“回马枪”,发现蒋某在离原作坊1000米左右处,新辟了个作坊,1个大池内泡着漂白过的布料,2名工人正准备“提布”。“这种漂白过的棉布质量差、不卫生,而且作坊式生产严重污染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让工人立即停产并通知蒋某。 市宝圣包装容器经营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化工包装桶清洗,且未建配套的环保设施,给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因其业主蔡某拒不履行立即停止经营等行政处罚决定,市环保局遂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市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蒋某作出立即停止经营承诺,但后仍然违法经营。在查看清洗现场后,执法人员要求蔡某限时强拆有关清洗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