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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投标办:招标代理考核让群众打分

2010-06-16 浏览次数:

    “市招投标办每半年对各代理机构所有代理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得分最低的代理机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公开招标项目的代理业务。”日前,在市招投标办组织的招标代理工作研讨会上,针对我市7月1日正式施行的《泰兴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考核暂行办法》进行研讨,就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等主题进行讨论。

    据介绍,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综合考评。日常考核采用百分制,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事代理过程中的发包准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放和开标、评标、定标等阶段,采取监督人员、服务对象及相关部门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项评分,其中服务对象评价的总分值为12分,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按所有日常考核分的平均值加评优奖励分计算。日常考核结果于次月的8日前,综合考核于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前在市建设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