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特约记者 丁向群 徐明)6月27日上午,分界镇南周村埠口一组贫困户王来福不仅被民政部门列为低保对象,还当上了村里的一名保洁员。王来福感激地说:“党的好政策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把加强和完善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市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市镇两级财政每年用于补助、救助资金7500多万元,近4.5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民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多方筹措资金,对贫困人口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救助,初步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的社会保障体系。市民政部门积极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了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大力开展 “关爱工程”,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提高了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制定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市卫生部门在与民政部门配合开展医疗救助的同时,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市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帮困助学“阳光行动”和对农村贫困学生实行以免收教材费和学费,对寄读学生实行生活补贴“两免一补”为主的系列救助措施,为贫困学生构建了一条不因贫失学的绿色通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实施“民生就业”工程,以贫困家庭脱贫为目标,实施就业脱贫“五包”培训,使全市750多户贫困家庭改变了命运。 保障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各乡镇、各部门在财政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对社会保障所需的必要经费,基本做到优先安排。与此同时,采取积极向上争取、开展社会募捐等多种手段筹资,不断增加社会保障经费投入。据市财政部门统计,我市每年向上争取和各方筹集用于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的资金总投入达到7500多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约4100万元,用于补助农村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费1200万元,从而保证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社保总体水平提升明显。一方面,农村低保不断提标扩面。全市农村低保扩面已达19926户28505人,低保标准由2005年的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000元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年补足204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五保供养水平明显提升。保障农村五保户对象5700余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供养标准也已提高到集中供养每人2400元/年,分散供养每人1800元/年。敬老院“关爱工程”建设快速推进,全市16个乡镇的敬老院全部改、扩建或新建到位。同时,市民政部门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泰兴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范民政的救灾资金使用程序,提高救灾救济资金补助标准,全市救灾救济能力不断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