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93名申请人获得所申报的教师资格。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泰兴市教育局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受理了109名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经过体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93名申请人具备所申报的教师资格,16名申请人不具备所申报的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