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符合泰兴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水价形成机制,从本月起我市自来水价格将作调整,作为我市“十一五”水价改革的第二步,此次调整还充分考虑到了城区特困家庭和弱势群体。 通过成本监审、认证,并经泰州物价局审核,我市从本月起对自来水价格进行第二步调整:市区(含黄桥)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为2.91元/吨,行政事业用水为3.44元/吨,生产类用水为3.54元/吨,特种用水为5.04元/吨;大生、张桥、姚王、十里甸、溪桥、南沙、根思、河失等供水站和广陵、马甸等农村生活用水到户价为2.84元/吨。 据了解,我市从去年开始组织召开“十一五”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此次调价是按照计划,在第一次调整后的基础上作出的新的调整。 考虑到二次水价上涨,供水部门将对城区特困家庭和弱势群体继续给予照顾。五保户、低保户每月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及民政部门确认的五保户名册每户免缴2吨水费,由市自来水公司直接在基本水价中减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