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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堡镇:全面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制

2010-07-22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刘琦)泰兴市宣堡镇自2009年5月份开始,经过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在全镇试点并推广“以生产小组为单位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度”这一新型综治工作模式。通过搞开拓创特色,有效解决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走出了一条在新形势下搞好农村综治工作、实现农村长治久安的新路子。

    宣堡镇地处泰兴市北部、与高港区多乡镇交汇处,流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相对复杂,同时,随着改革和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所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也比较频繁、群众上访事件逐渐增多。围绕积极探寻和破解维护稳定难题这一课题,宣堡镇党委政府通过深入调研论证,决定以全面建立治安中心户长制作为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和主要抓手。该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首先在郭寨村进行试点,采取以原生产小组为基本单元,以群众自愿为前提,按照村民之间亲缘关系、邻里关系、经济关系,与推选村计划生育信息员、环保管理员、绿化护理员、村民议事代表相结合,一个生产小组设立一名治安中心户长。通过公开报名、群众评议、村委会初审、镇综治办、派出所面试政审,镇党委政府审定、村委会颁发聘书等7道程序产生。通过上述程序的层层筛选,全镇203个治安中心户长全部选聘到位。

    人选到位后,该镇党委政府立即举办了一期全体治安中心户长业务培训班,镇党委书记亲自作开班动员报告。与培训工作同步,该镇将治安中心户长具体职责明确为“五员一助手”,即维稳信息员、治安防范员、纠纷协调员、法制宣传员、重点对象协管员,同时当好村干部的助手,协助做好社会管理各项工作。与之相配套,该镇制定了具体的管理细则、考核考评办法和各项基本工作制度,配齐配全了“十个一”工作设施。采取镇财政拨一点、村集体挤一点、辖区企业和能人资助一点、向上级部门争取一点的办法,对每个中心户长按照每月250元(其中150元为基本数,100元作为考核基金)给予务工补助,从而为治安中心户长积极履职创造了必要的保障条件。

    自推行“治安中心户长制”以来,宣堡镇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各项社会事业、重点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今年来,该镇通过中心户长积极工作共获取涉稳信息39条,案件线索47条,破获各类案件18起,协助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名,帮教转化两劳人员5名,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2起,有效调处矛盾纠纷132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