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苏省首例长江非法采砂案在我市开庭审理。彭某等5名被告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彭某、孙某、陶某、赵某均系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余某也曾被劳动教养一年。2009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彭某等非法控制长江73号至76号浮标之间的水域,并以帮助在此区域非法采砂的船主排除黑恶势力的骚扰及逃避相关部门的检查为由,向非法采砂船主收取保护费114180元。2009年10月13日下午,彭某等4名被告在扬中市铁本码头聚众斗殴,致使对方一人肋骨骨折。2009年10月2日、10月5日,被告人彭某指使手下利用小快艇带上大砍刀登上一非法采砂船,不许他们在长江73号浮标附近采砂。其间,业主鞠永宏的吸砂管被砍,船工被打。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彭某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犯罪名成立,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打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