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卉妍 特约记者 陆裕顺)我市公安机关在治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专项治理工作中,已发还涉案车辆1905辆,依法处理无主车辆334辆。 治理活动中,市公安局督察人员会同纪监、监察、审查、交巡警等部门,对全市各基层派出所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涉案车辆和警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采取不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网上举报等形式,重点围绕警车违章行驶、非紧急情况下使用警灯警报,外观标识不符合规定、涉案车辆扣留、扣押、发还、移交手续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整治。截至7月31日,共完善警用车辆登记牌证、审批等手续19辆,拆除警灯、警报器22个,新喷涂警车外观标识60辆,封存手续不全、套牌车辆2辆,报废警车5辆,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建议书5份;依法处理无主车辆334辆,正在公告拟作出处理36辆,依照规定发还1905辆,正在查找的失主涉案车辆316辆均已做到了帐物相符,妥善保管。 同时,该局还查纠各类警车违规问题31件,对7个单位领导进行集体教育谈话,责成150多名驾驶员接受交通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