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日前,市委办专门发出通知,表彰泰州市2009年度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合格乡(镇)、村(居)。 近年来,我市各乡镇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合格、示范乡(镇)、村(居)”活动。 经严格考评,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和泰州市备案,授予河失镇、分界镇、曲霞镇等3个镇为2009年度 “泰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合格乡镇”称号;授予泰兴镇大生村等141个村(居)为2009年度“泰州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合格村(居)”称号。 《通知》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分解落实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积极开拓创新,健全台账资料,再接再厉,争取进入“示范”的行列。各乡镇要以“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到位,确保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