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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弱势群体医疗有保障

2010-08-20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家住黄桥镇的孤寡老人老张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因为凑不出医药费,病情一直耽搁着,冬天疼得厉害时只能靠止疼片减轻痛楚。年初,老张从村干部那里得知,自己属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看病可以报销大部分医药费,老张这才放心地到医院治疗多年的顽疾。

    近年来,我市针对农村社会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大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目前,我市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麻风康复区休养人员共28064人,全部免费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

    在医疗费用补偿上,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因大额医疗费用而致贫的人员,在享受新农合医疗补偿的基础上,还将得到医疗救助的第二次补偿,救助封顶线8000元,从8月1日起,大病医疗救助封顶线提高到25000元。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补偿与医疗救助实行同步结算,凡在我市住院的农村五保等救助对象在实行新农合补偿的同时,还将获得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