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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紧急通知要求 加强全社会节能工作

2010-08-25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8月23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社会节能节电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工业节电。对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行业,采取切实措施安排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和设备检修、技术改造等。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电设备的企业责令限期停产整改,直至全部淘汰更新。已经建成但尚未投产的高耗能项目,年内暂缓投产。省确定的落后产能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市政府确定的113台套落后用能设备11月底前必须淘汰到位。加快实施节电技术改造和推广项目,市政府确定的30个节能改造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竣工投运。市经信委和供电公司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电力错峰、避峰和有序用电方案。用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和设备检修,具备条件的要采用蓄冷、蓄热方式,积极参与用电高峰时段避峰。

    减少城市照明用灯。从现在起到年底,原则上城市路灯减开一半;除重要节日、活动外,城市建筑、风景区的亮化照明一律关闭。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确保今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数量达到6万只。

    根据通知,全市将加强空调、电梯节电。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发展非电空调。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鼓励设置为28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各级机关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

    加强办公节电。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化照明系统运行,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现象。尽量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尽可能即开即用,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居民家庭节能和城乡公共设施节能等系列举措,努力为控制全社会用电量过快增长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