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朱艳琴)记者9月13日从市经信委获悉,我市组织申报2010年泰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作启动。 申报泰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09年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近3年企业不亏损;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一区四园”、各乡镇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好企业申报表,由市经信委初审,报泰州市经信委择优确定并予以发布和授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