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虹桥镇观众沈丹给《大众关注》栏目打来电话,说她在虹桥镇一超市买了一瓶果粒橙,回去后发现瓶内有异物,她已经与生产厂家联系过多次,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沈丹购买的是一瓶1.25升的美汁源果粒橙,从瓶盖上可以看出没有开启过,生产日期为2010年7月16日,瓶内异物呈黑色,沉淀在瓶底,摇晃后漂浮到顶端。据沈丹介绍,这瓶美汁源果粒橙是她8月中旬在虹桥镇一家超市购买的。 发现异物后,沈丹立即与超市取得联系。虹桥镇特易购超市总经理蔡云龙告诉记者,这瓶果汁是从他们这边卖出去的,超市已经向顾客赔礼道歉,并且想办法尽快帮她解决,跟生产厂家取得联系,但厂里一个人都没有来。 沈丹说,饮料瓶内发现异物,生产厂家应该负主要责任。为尽快处理此事,她也曾与生产厂家联系过多次,但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沈丹该如何维权呢?记者来到了市消费者协会咨询,据市消费者协会王旭东秘书长介绍,这瓶饮料因为没有食用,没有造成伤害,所以沈丹应该直接找超市解决。作为超市要将该商品退回,同时要向消费者打个招呼,另外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超市可以适当的给消费者一比一的返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