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督查组来我市调研检查征地拆迁工作。9月22日上午,记者就省督查组的检查过程和结果专题采访了市住建局局长陈甫。 陈甫告诉记者,近日,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江里程率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赴泰州开展征地拆迁调研和督查工作;9月19日,督察组来我市开展督查。督察组首先听取了我市关于征地拆迁工作的情况汇报,仔细查阅征地拆迁和专项治理工作资料,详细了解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对操作的规范性和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认真检查。 督查组在泰州及我市领导杨峰、孙云、林楠陪同下实地查看了游泳池南侧地块,现场检查拆房安全工作和规范措施落实情况。在羌溪花园拆迁项目部、鼓楼路北延西侧拆迁项目部,督察组与拆迁实施单位、评估单位、拆房实施单位负责人开展座谈,对部分被拆迁市民进行了访谈。 陈甫介绍,省征地拆迁专项治理督查组在督查活动结束后指出,“泰兴市委、市政府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工作上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措施过硬,成效明显”;“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政策制订到位、补偿安置到位”。“同时,对我市坚持以‘依法、阳光、和谐’三大理念统领征地拆迁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通过查阅基础台帐资料,省督查组成员对我市征地拆迁的规范化程度予以了肯定,一致认为泰兴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高于其他被检查县市。” 督查组希望泰兴在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要进一步抓好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把拆迁安置摆上重要位置。早规划、早建设、早安置,做到未雨绸缪;要进一步创新举措,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做法,努力使泰兴的征地拆迁工作成为泰州乃至全省的典型。 陈甫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认真坚持“依法、阳光、和谐”的工作原则,规范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每个环节的工作,切实维护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加快我市旧城改造建设步伐,让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的成果惠及每个市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