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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便民利民 新农合缓解看病贵难题

2010-10-24 浏览次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惠及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按照“惠民、便民、利民”的要求,不断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和受益幅度,农民看病负担过重的状况得到了有效缓解。

    10月23日,65岁的吴剑秋老人来到市人民医院血液中心进行透析治疗。老人告诉记者,她患尿毒症已经有10多年时间了,给家庭造成了很大经济负担,随着医疗报销政策的不断调整,负担逐年减轻。

    近年来,我市以“提高参合率,扩大受益面,提高补偿比”为目标,科学调整补偿方案,提高了住院费用的补偿比例。现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已经达到了70%,门诊统筹个人限额标准从50元提高到100元。对恶性肿瘤放化疗、血透、器官和组织移植后的排异治疗、慢性肝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特殊病种门诊的最高补偿标准达8000元,人均最高住院补偿标准达8万元。全市农民参合率达99%以上,连续四年实现了广覆盖目标。2008年以来,我市共有近45万人次获得补偿,人均住院医疗补偿从2008年的1575元提高到现在的2042元,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减轻。

    为了满足农村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最大限度发挥合作医疗制度的扶助和保障作用,我市还实现了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目前,我市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田启明介绍,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因大额医疗费用而致贫的人员,在享受新农合医疗补偿的基础上,还将得到医疗救助的二次补偿,从而切实提高参合贫困人群的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