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房产契税调整 二套房税率增至3%

2010-10-31 浏览次数:

    近日,我省出台房产调控新政,除了对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契税有所优惠之外,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10月31日上午,某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常春美在帮客户缴纳契税时,体会到了新政带来的变化。常春美告诉记者,新政主要是针对144个平方以上的大房子,还有二手房买卖,目的是抑制炒房者。

    据了解,江苏省契税新政主要内容是,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而按照旧规,只要是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都以1%的税率征收契税。

    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负责人曹春富介绍,只要签定了合同,就必须到房管处备案,10月1日以前备案的,还是按老政策征收,10月1日以后备案的,按新政策执行。同时,新政策执行时要出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