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台就国务院《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主要精神请市住建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今年,我市城区拆迁在补偿安置政策上遵循人性化操作、合理化补偿,切实保障了被拆迁群众合法利益,一些新举措深得人心。 实施今年的城市改造建设,对于加快我市城市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城市形象,优化我市投资和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拆迁启动之初,我市就明确提出了“依法、阳光、和谐”的三大原则,精心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补偿安置方案,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切实保障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对被拆迁户予以照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甫:第一是采取完全市场化的操作模式。我市规定,被拆迁人在原区域选择期房进行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合法产权面积部分加上靠套型照顾部分的安置价格与拆迁补偿基准价格一致,实际结算时只存在由于各户选择的层次不同而产生的层次费之间的差异,所以说,真正做到了“拆一还一”。 第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对被拆迁户的奖励力度。 第三是对高层安置的被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助。被拆迁户选择高层安置的,从被拆迁户被通知要求办理进宅手续的次月起的两年内的物业服务费,由被拆迁户按照小区收费标准缴纳,拆迁人按实给予补助;两年后,再由被拆迁户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同时,拆迁人承担高层安置房一次电梯更换费用,这个费用必须预提缴存市物管办存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照顾。出台了对被拆迁家庭住房保障办法,适当放宽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条件,最大限度满足广大被拆迁群众中的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第五是对经营性用房进行妥善安置。由拆迁人向市内各大专业市场订购充裕的经营用房,保证经营性用房被拆迁户的安置需求。同时在价格上给予最大优惠,被拆迁群众选购的价格普遍比开发商对外销售价优惠20%-30%。 记者:这样看来,今年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仅做到了“合法合理”,而且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性化、人本化的和谐拆迁理念。 9月19日,省征地拆迁专项治理督查组一行七人在省住建厅党组书记江里程带领下,赴我市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督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征地拆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仔细查阅征地拆迁和专项治理工作台帐资料,详细了解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实地察看了多个拆迁现场,并组织拆迁实施单位、评估单位、拆房实施单位负责人开展座谈,对部分被拆迁户进行了访谈。督查活动结束后,省督查组成员对泰兴征地拆迁的规范化程度,以及补偿安置标准予以了肯定,一致认为泰兴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度高于其他被检查县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