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鞠德华 侯小军)为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到本月中旬,我市一区四园、各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将组建到位。 据了解,园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指园区、乡镇组建的由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保安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参加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民兵预备役、派出所、土管、民政、水利、卫生院等基层科、站、所、队和单位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遵循“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平急结合、协调运行”的原则,由各园区、乡镇负责建设管理,同时接受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和协调;紧急状态下,直接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 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发挥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遵从上级指挥调度参加跨区域、跨行业、跨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事宜。 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到位后,我市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完善资料。 |
